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晋政办[2018]14号
2018年1月19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晋江市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更好地发挥区域服务体系整体效益,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福建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卫医政[2015]135号)以及《泉州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泉州市区域医疗联合体现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卫计综[2017]81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制定《晋江市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根据县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
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市直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医共体建设框架基本形成,鼓励各医共体启动多种形式的试点工作,探索实行医保按人头总额预付机制,引导医共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功能清晰、运转有效、群众受益的医共体运行体系,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共同体系,县域内医疗资源进一步整合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争取在人、财、物管理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使医共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现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所有医共体实现结对帮扶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和社区,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四、医疗共同体建设任务
(一)构建3+4+5+X”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以“市直公立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构建“3+4+5+X”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即:
3:以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等3家市直医疗机构为市级医疗服务中心(龙头机构);
4:以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卫生计生监督所等4家机构为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服务核心;
5:以市医院晋南分院(晋南)、晋东医院(晋东)、中西医结合医院(晋北)、东石中心卫生院(晋西)、英墩华侨医院(晋中)等5家机构为区域医疗中心;
X:区域医疗辅助中心,根据实际运行发展需要设立。
(二)搭建三大医疗共同体系框架
医共体建设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直公立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辐射带动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分布相对均衡、科学的医共体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圈。三大医共体建设框架具体如下:
1. 市医院医共体。市医院以“三级甲等”现代化综合性医院建设为目标,通过JCI国际医院认证,继续深化拓展与树兰医疗集团等高端医疗资源的合作内涵。充分发挥市医院龙头辐射作用,重点带动晋江市区和晋南片区的妇幼保健院(医疗部分)、英墩华侨医院,梅岭、青阳、罗山、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井、英林中心卫生院和永和、深沪镇卫生院。
2.中医院医共体:中医院按现代化“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定位,打造为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机构和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医诊疗机构,带动晋东和晋北片区的磁灶中心卫生院(中西结合医院)、陈埭中心卫生院(晋东医院)、西滨、池店、紫帽镇卫生院和西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安海医院医共体:安海医院以现代化“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建设为目标,通过强化对外协作、加强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等措施,打造具有特色、优质高效的现代化综合医院,重点带动晋西片区的东石中心卫生院、安海、内坑镇卫生院和灵源、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完善医共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1.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三大医共体接受各级市委市政府、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管委的领导和监督,分别成立医共体理事会,制定医共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医共体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制定上下级院长双向考核的院长考核机制。鼓励医共体内部探索建立托管、松散型、紧密型等多种模式的协作关系。
2.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共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主体单位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村卫生所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共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把所有精准扶贫对象纳入签约服务范围。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共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探索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4.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建立医共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四)促进医共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1.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统一调配医技等资源,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医共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医共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医共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2.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主体医疗机构牵头引领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
3.统一信息平台。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建立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共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共体可以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提高医学科研技术水平。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4.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按照全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要求,合理整合县域医疗资源,经批准同意后,医共体内可设立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6个医疗服务技术中心,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全市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建立医共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五)鼓励医共体参与省市医联体、专科联盟
尊重已形成的合作协作和对口支援关系,鼓励医共体自愿协商整体加入省市医院组建的各类医疗联合体,但统计同类联合体不重复加入;中医院医共体要体现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治慢病、保健和康复的作用,延伸到基层和康复护理机构;鼓励三大医共体优势互补、差异化选择专业科室加入省市专科医院组建的各类专科联盟。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各医共体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建立各项管理机制,医共体内部基本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8-2019年)
不断开展和完善各项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医共体建设考评工作,及时总结不同合作模式的医共体建设经验,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的有益做法,加强研究,不断创新,探索更加切实可行的医共体建设和运行模式。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推动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0年)
三大医共体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以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共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财政部门根据财力增长情况落实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医管委推行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工资总额核定和基层医疗机构工资总量核定工作。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共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三)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共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并制定考核办法,引导医共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四)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由医院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进行分配。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五)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以医共体主体单位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医共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指标的医共体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医共体主体单位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六)强化舆论宣传和政策培训。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共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