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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罗山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9

发文字号

晋政罗[2019]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晋江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1-09

颁发部门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办事处

正文内容

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罗山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政罗[2019]7号

2019年1月9日

各社区、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

  现将《罗山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罗山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晋江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晋农[2019]5号)要求,决定自2019年1月份起,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夯实农村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入市食品“一品一码”。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农产品追溯系统、水产品追溯系统、食品追溯系统)管理,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指导其按规定上传追溯信息,全面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把准入关和检测关,推动进入农村市场的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质量安全。(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街道发展服务中心、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三)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及时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 “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查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山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社区“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居委会张贴12315、12331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发展服务中心及罗山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管理,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信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将“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兴农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农村,加大农村食品科普力度,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发展服务中心及罗山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月10-1月15日)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16日-1月31日)
  组织精干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建设、检查、保护、追查、行动、宣传,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构建共治大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1日一2月28日)
  及时开展数据统计,挖掘典型案例,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红名单” “黑名单”制度,落实联合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确保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要案件一案一报、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结合农村当地集散活动,多渠道、高频次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措施、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注重典型案例曝光,加大震慑力度,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从2019年1月10日起每周二下午下班前,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发展服务中心、罗山派出所、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罗山供销社分别向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组报告有关情况和统计数据,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发展服务中心、罗山派出所、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罗山供销社确定一名联络员,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单位、电话、电子邮箱报送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组。

  街道专项工作组联系人:许基建
  电话:15859590492
  邮箱:404229325@qq.com

  附件1:罗山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晋江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张志友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达森 办事处副主任
  陈长达 办事处副主任
  陈志远 罗山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主任:许基建(兼)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施天从 罗山派出所副所长
  谢海清 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峥嵘 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晓斌 罗山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詹维祝 罗山供销社主任

  附件2: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农业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类 别单 位数 量
1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生产主体数 
2上传追溯信息数 
3打印食用农、水产品追溯准出凭证 
4使用赋码标签数 
5平台线上巡查次数 
6现场指导巡查次数 
7食用农、水产品监督抽检样品数 
8                         其中:奶 
9                               肉 
10食用农、水产品农残、兽残快速检测数 
11“瘦肉精”监测数 
12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13检查农、水产品生产主体 
14收缴假冒伪劣的农、水产品数量公斤 
15查处假冒伪劣农、水产品案件 
16查处假冒伪劣农、水产品货值万元 
17假冒伪劣农、水产品案件罚没金额万元 
18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9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2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21组织开展农、水产品生产主体培训次数 
22组织开展农、水产品生产主体培训人次 
23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24媒体报道(广播、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站)次数 
25发放宣传品 


  注:请报送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假冒伪劣农、水产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附件3: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发展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类 别单 位数 量
1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2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3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4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5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万元 
6受理和处理商务领域举报和投诉 
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8组织开展电商企业培训次数 
9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注:请报送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附件4: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市场监督管理所)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类 别单 位数 量
1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2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3检查食品销售主体 
4检查餐饮服务主体 
5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6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假冒食品批次 
7假货批次 
8三无食品批次 
9超过保质期食品批次 
10其他问题批次 
11抽检食品情况抽检批次数批次 
12不合格批次数批次 
13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公斤 
14取缔无证生产主体 
15取缔无照经营主体 
16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17吊销营业执照 
18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19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20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万元 
21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万元 
22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23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值万元 
24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罚没金额万元 
25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26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2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28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 
29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注:请报送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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