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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12

发文字号

深卫健政法[2019]1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3-12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深卫健政法[2019]15号

2019年3月12日

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委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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