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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5-16

发文字号

深府办函[2019]12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5-16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深府办函[2019]124号

2019年5月16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深圳市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深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标准严监管打造高质量”的要求,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改革创新和科技引领,全面推进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方案,提升供深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举措绩效,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不断推动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创新局面、再创新优势、铸就新辉煌,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现就我市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前期预研工作(市食药安办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环节的监管体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及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市食药安办牵头,市委编办、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出台《深圳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二、攻坚食品安全战略重点工程
  发布300个供深食品标准及100个与其配套的评价实施规则,组织开展供深食品评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深圳海关配合)。探索建立供港农产品基地产品同时供深模式,培育认证10家市外供深“菜篮子”基地(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根据《深圳市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部署,各区制定出台本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落实,市财政局、商务局和各相关单位配合)。制定出台放心肉菜超市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市级放心肉菜超市建设及评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完成11627家200平米以上餐饮单位摄像头的信号接入及系统维护,并实现餐饮单位档案的归集及二维码的信息录入、生成(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指导、配合)。继续推进“熟食中心”及长者饭堂建设,实现“一区一中心”和“一区一长者饭堂”建设规模(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开展“三小”食品品质控制,开展食品小作坊培训4场,对50家次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引导食品小作坊入住集中加工区(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起草深圳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筛选30家品质较优、品牌较强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品牌评价,完成20家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深圳食品安全指数发布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推进食品营养健康提升工程,完成市民食品营养状况调查,制定学生营养餐深圳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分别按各自职能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三、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落实
  推进研究制定我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具体措施,落实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结果运用;深入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编制《条例》条文释义;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记分、志愿服务、责任约谈、督导员管理办法等配套规范性文件;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合作机制;研究制定创新性条款适用意见,加大适用创新性条款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等规定;强化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约束、信息公示、分级分类监管等措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和特殊监管名单制度;推进建立食品安全咨询委员会;组织做好市人大4-10月份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市食药安办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强化监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坚持双随机检查和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全覆盖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食品各环节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深圳海关配合)。强化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质量调查,发布质量信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面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全市食品经营许可启用电子证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继续保持高频次食品抽检,全年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3.5万批次以上,覆盖率不低于9批次/千人,快检食用农产品150万批次以上;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风险交流制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提升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深圳海关负责)。

  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问题治理
  组织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两药(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地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城中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无实体经营门店、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非法小摊贩监管工作(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推进食品小作坊进入集中加工区,完善基础和配套设施,提升小作坊食品品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六、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作战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广泛宣传提升警示教育作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等管理体系;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良好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比例;完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制度,优化功能声称评价方法;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教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照全市“严禁活禽宰杀交易、市外集中屠宰、全程冷链配送”的要求,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升级换代,先立后破,保障生鲜家禽产品市场安全供给(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深圳海关负责)。

  八、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月、星期三查餐厅、九号查酒、走进食品工厂、农产品任你查、星期三食品药品统一行动日等宣传品牌为依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强化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全市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的监测和协调处置,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强化食品安全教育要求(市教育局负责)。完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2万人次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20万人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继续推进“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项目,争取推动全市不少于70%的社区点选(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市食药安办指导,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配合)。出台《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招募不少于5000名食品安全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0场;在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持续深化深莞惠+汕尾河源(3+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合作机制;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安全工作季度交流制度,鼓励媒体监督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发挥市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广东省安排,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工作(市食药安办负责)。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监管部门中的首要任务地位,建立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权责机制,研究将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统筹,深汕特别合作区参照其他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负责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整合食品安全状况绩效考核与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建立完善各方参与的食品安全考核机制,切实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对两年来部署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有针对性提升专项整治成效(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依职责落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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