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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19年下半年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1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6-10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19年下半年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9年6月10日

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各医院、社会办医院,市卫健能教中心,市中医药学会,市针灸学会,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深卫计中医[2017]3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下半年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

  二、申报条件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中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根据当前医疗服务需求情况,鼓励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中医儿科、妇科、全科等或基层急需发展的临床紧缺专业及中医专科适宜技术临床应用培训班。

  三、项目评审公布
  我委委托市卫健能教中心负责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等工作。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对市卫健能教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定项目将在我委和市卫健能教中心网上公布。

  四、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下半年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的盖章扫描电子版及word版于2019年6月21日前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受理。
  (一)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科学合理安排办班内容和时间,按要求申请学分(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按每5学时授予II类学分1分计算)。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与教学无关的其他时间。
  (二)申请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相同。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2019年上半年已立项但尚未实施完毕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各区属医院对本单位上报的项目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并上报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医院申报材料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
  (五)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并做好项目计划审核及实施管理。为配合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所有申报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成。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陈志新,15920022218,zyc@wjw.sz.gov.cn;市卫健能教中心罗碧芬,2516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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