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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0413049
CTR20160323
已完成
MP-214片
化药
MP-214片
2016-08-01
企业选择不公示
精神分裂症
MP-214的临床药理学研究
MP-214在健康成人中的临床药理学研究(单次给药研究)
100028
本研究旨为评价在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中进行1mg MP-214片剂单次口服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安全性。
单臂试验
Ⅰ期
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14 ;
国内: 14 ;
/
2017-01-03
否
1.启动任何研究专用程序之前,获得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2.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时年满18至45岁(含18岁,45岁);
登录查看1.具有影响心脏、肝脏、肾脏、眼睛、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内分泌功能的以下疾病既往病史或当前检测结果,而被研究者视为不合格的人员。(1) 心脏:心脏病,如心绞痛、心律失常、心肌病、心力衰竭等。(2) 肝脏,肾脏:伴有肝功能及肾功能下降的肝脏和肾脏疾病(3) 眼睛:白内障、青光眼等眼部疾病(4) 消化系统:消化道疾病,如胃溃疡、胰腺炎等(5) 呼吸系统: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结核、阻塞性肺病等(不包括儿童哮喘)(6) 神经精神系统:伴有精神障碍的疾病,如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氏病等,或神经系统疾病如知觉障碍(7) 造血功能:伴有贫血等表现的血液疾病(8) 内分泌功能:被判定为影响甲状腺及副甲状腺功能、垂体功能及其它内分泌功能的内分泌疾病;2.具有药物过敏病史或现有药物过敏症状的人员,或患有临床明显的过敏性疾病的人员(非活动期花粉症人员除外);3.筛查时体重指数(BMI)小于19.0或大于24.0,或体重小于50 kg的人员(计算BMI时,四舍五入至1位小数);4.获得知情同意前3个月内,献血超过200ml或有接受血液输注,或近期有献血计划的受试者;5.接受了已知可影响消化道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的人员(不包括阑尾切除术或疝修补术);6.具有体位性低血压、晕厥或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发作病史人员;7.坐、立位血压测量结果存在体位性低血压影响因素(收缩压降低≥ 20 mmHg或舒张压降低≥ 10 mmHg)的人员,或坐位收缩压低于90 mmHg的人员,或当体位变化(例如从坐位变为立位)时出现头晕等临床症状的人员;8.研究者认为检测结果异常的不合格人员,如心电图(ECG)检查发现心律失常,或心率低于50次/分或其心率校正QTc间期QTcB≥ 430 毫秒,男性;QTcB ≥ 450 毫秒,女性;9.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至安全性评价结束期间,由研究者判定存在酒精或烟草滥用史或无法戒除酒精或烟草的人员;10.存在滥用药物史或药物尿液筛查结果阳性的人员;11.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结果阳性,梅毒血清学试验结果阳性,HCV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筛查抗体结果阳性人员;12.从提供知情同意到研究药物给药后第12周,不同意采取避孕措施(性伴侣同样适用)的人员 建议实行以下任何一种可靠的避孕措施:1. 完全禁欲 2. 使用两种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同时使用屏障避孕(避孕套或隔膜栓)和更有效的避孕措施(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术或输精管结扎术等)。日历、排卵、症状体温、排卵后避孕方法、阴道外射精等,是不可以接受的避孕方法。但并不适用于闭经至少1年以及子宫切除术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后的女性。;13.研究期间内怀孕、哺乳和/或计划怀孕和/或哺乳的人员;14.提供知情同意前3个月内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人员;15.接受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使用药物(包括中草药)的人员;16.接受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服用任何含有柚子产品的人员;17.接受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服用包括圣约翰麦汁在内的保健食品的人员;18.因其它原因被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此次临床试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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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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