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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2017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21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7]1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1-21

颁发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2017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7]139号

2017年11月21日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直有关中医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7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继教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7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仅限中医医疗机构申报。
  (一)项目主办单位要同时具备开展项目培训所必需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规程等条件,并符合以下资质之一:
  1.县(市)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
  2.教育部登记注册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教育机构。
  3.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机构。
  4.省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二)授课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2.长期从事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中药产业等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3.有独到的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二、申报内容
  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医经典著作、名家流派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新进展。中医药教育新理论、新方法、新教材、教改新成果等的推广。
  (二)中医药新兴学科学术内容;国内外中医药研究新进展;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三)国内外中医药先进技术及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
  (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培训;医药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等。
  (五)为提高农村、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而开展的培训和推广项目。

  三、申报程序
  2017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网址:hebeizycme.haoyisheng.com(好医生提供技术支持),申报项目完成网上填报后需要经过上级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后,方可从网上打印2份纸制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和省直单位要对下级申报的继教项目认真审查、把关项目内容,及时审核处理并推荐提交,请于12月5日前将拟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纸制材料一并报送我局中药处。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和省直中医医疗单位为行政管理帐户,由我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见附件1)。行政管理级别的帐户可直接设立直属行政用户或立项用户并生成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申报简易流程见附件2)。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形式主要包括培训班、研修班、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选择合适类别申报,不得以学术会议、论坛、学术讲座 等方式代替。同类项目、同一单位或同一主办人申报的继教项目,连续两年获批但未举办的,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中药处 李 玲
  联系电话:0311-66165517
  好医生河北负责人:冯雪飞
  联系电话:15910832919
  电子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520室,邮编:050051

  附件1:各市和省直有关中医医疗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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