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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0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四川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0-02-03

颁发部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针对当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省预防接种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群众特别是适龄儿童身体健康,组织制定了《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各地也可以根据本辖区疫情防控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决定是否延缓接种服务。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指南
  
  一、接种场所基本要求
  (一)做好环境消毒。加强接种场所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可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接种单位内空气流通,接种日上、下午接种工作完成后使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至少1小时,有条件的单位可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随时进行消毒,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桌椅、电脑键盘、鼠标等人体常接触区域和物体进行消毒,作用时间为30分钟,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2次,电脑键盘、鼠标等也可用75%的酒精擦拭。
  (二)配备手卫生设施。接种单位要配备足够的免洗手消毒剂或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以便受种者及监护人进行手卫生。
  (三)做好废弃口罩处理。接种单位要提供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
  (四)合理设置通道。接种门诊进出通道应与存在潜在感染危险的部门或区域分开,并设置醒目导引标识,避免交叉感染。在接种门诊门口设置导医服务,落实对进入人员的体温测量,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医务人员防护
  (一)做好接种人员健康监测。开展接种人员健康监测,不带病上班,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就医。
  (二)做好接种人员防护。接种服务过程中的所有人员要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做好防护,根据《WS/T313-201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严格做好手卫生。
  三、受种者及监护人防护
  (一)做好受种者及监护人防护。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出接种单位整个过程均须佩戴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二)做好受种者及监护人健康筛查。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入接种单位前,须对其测量体温,询问相关健康状况,如发现发热者,劝导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者,及时报告处置。
  四、预防接种组织实施
  (一)避免接种对象过于集中。各接种单位要根据场地大小、工作人员和接种人数,采取增加服务频次,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和APP等方式开展预约、错时接种等方式,合理安排每天接种人数,避免接种对象过于集中。
  (二)做好留观工作,保证接种安全。接种单位切忌因为避免人群聚集而忽略接种后留观工作,确保受种者接种后留观30分钟以上,要因地制宜,尽量增加留观场所。留观场所要做到通风,面积足够,确保人员不形成聚集。
  (三)优先安排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接种单位应优先安排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可以推迟到疫情成功防控后,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做好疫苗管理和计划。接种单位在疫情期间要加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疫苗计划,根据现有疫苗供应情况通知或预约受种者,短缺疫苗要及时发布公告或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受种方,出现短缺疫苗应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五)科学开展健康教育。各接种单位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暂停组织预防接种家长课堂等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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