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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5-31

发文字号

苏教办体艺函[2007]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5-31

颁发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教办体艺函[2007]2号

2007年5月31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卫生部有关通报,今年一季度,外省市发生了11起学校集体食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中毒原因以食物污染或变质引起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为主。为此,教育部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二次预警通知》。随着夏季来临,食物中毒特别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开始进入高发期。目前,又正值一年一度的中、高考时期。为有效预防学生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的发生,现结合教育部预警通知精神,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各地各校要按照《转发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卫监督[2007]30号)要求,必须于近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自查和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各地各校要以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开展一次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关常见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知识请在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下载。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报告意识,发生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五、为指导学校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印了常识性读物《常见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知识》,并免费发放给开办食堂的中小学校,并要求学校充分利用该读物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师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读物收到后,将分发给各市教育局,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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