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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17

发文字号

苏教体艺[2017]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4-17

颁发部门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苏教体艺[2017]7号

2017年4月17日

各设区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食药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各相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7]3号)精神,现就我省近期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依据《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等要求,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和岗位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杜绝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进入食堂。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要把食堂建设列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师生健康的重要内容。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二、严格学校疾病防控工作
  实施“2017学校卫监行动”,加强学校卫生监测。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注意保持学校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宿舍、教室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形成制度化。学校要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不断改善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努力预防近视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积极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工作,防止水源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直饮水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应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学校体育设施要“靠得近、用得上”,特别重视在教室和宿舍周边的体育设施的设置工作。

  三、强化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要注意结合不同季节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买街头无照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有病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等,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还应加强家校沟通,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经常性的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高校还要按照《“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将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课程。

  四、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周等主题日宣传工作
  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时间定在6月29日-7月13日。各地、各高校应依据主题、结合学校实际,在春季学期末面向全体师生,重点面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和校内食品经营人员等集中开展一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引导食品企业及相关管理和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的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构建学校、学生、家长、企业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严密有序的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各地各校应在2017年7月15日前报送宣传总结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古恺,电话:025-83335129,邮箱:guk@ec.js.edu.cn

  五、强化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监督与指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建设好区域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配足配好体育、卫生等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协作机制,共同会商解决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品、饮水安全和疾病防控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健全并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要与行政区域内学校签订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师生的危害。各地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中小学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为统筹,主动指导、主动干预、主动监管,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的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指导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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