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意见
粤府办[2018]20号
2018年6月5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水平发展,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健康广东、打造卫生强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破除制约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强基层、建高地、登高峰”的总体思路,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若干家高水平医院建成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医院,带动提升全省特别是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打造“顶天立地”广东医疗卫生大格局,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面向一流,高位跃升。在前期高水平医院建设基础上好中选优,集中力量重点支持若干家医院,进一步提升临床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水平、临床医学研究水平和医学人才培养能力。
深化改革,内涵发展。推动重点建设医院深化综合改革,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医疗机构。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关键环节先试先行,进一步提升临床、科研、教学、服务能力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汇集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统筹规划,大力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设施共享,并向重点建设医院开放,支持重点建设医院改善条件,提升水平,争创一流。
强化考核,完善机制。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完善激励评价指标。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动态调整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体现扶优扶强原则。
二、建设范围和建设目标
(一)建设范围。分两批推出20家左右重点建设医院:2018年6月首批推出9家重点建设医院,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等5家在全国排名靠前的医院作为“登峰单位”,以及深圳市人民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汕头市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湛江市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作为“登峰培育单位”,首批重点建设医院纳入现代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8年下半年遴选10家左右医院作为第二批重点建设医院,其中包括粤北地区一家医院和若干家专科医院等有较强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医院。具体遴选办法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建设目标。推动重点建设医院的医疗水平、高层次人才数量、科技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争取到2022年建成1个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和若干个专科类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新增2-3名院士、2-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6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争取全国百强医院达15家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重点建设医院解决疑难复杂重症的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全省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三、建设任务
(一)发展前沿医疗技术。积极参加制定国家级疑难危重症诊疗规范、疾病诊疗指南和有关标准,开展重大疑难危重症的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提升解决疑难复杂重症的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瞄准医学国际发展前沿,按照国际一流标准,科学规划布局建设一批重点专科。创新临床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引导重点专科合理研究本专业专病发展路径和目标,注重专病集成发展,打造优势特色专病中心,形成专科专病群。建立国际医疗合作中心,开展国际高端医疗服务,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医项目。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传统优势,释放中医在预防保健体系的潜力和活力。
(二)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在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基地、设施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省部共建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实验室建设,抢占国际国内专病领域研究制高点。积极争取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级科技奖励。发挥高端医学人才的引领作用,推动协同攻关和联合创新。打造国际化的临床样本资源库和健康研究大数据库。建设开放共享、功能齐全的高水平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建成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承接一批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研究项目。建设生物医学和中医药知识产权转化中心。建设一批临床专病研究所。
(三)集聚拔尖医学人才。实施拔尖医学人才“靶向引才”,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院士、国医大师、长江学者、“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全国名中医、“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南粤百杰”等高层次医学人才,组建以医学拔尖人才为核心的医学团队。大力加强中青年骨干培养,提高医学后备领军人才素质。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建设。营造良好医学教学科研环境,增强对外籍医师、管理人才和高水平留学生的吸引力。
(四)打造一流医学学科。建设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医学及相关学科群。整合医学学科资源,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在重大疾病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等瓶颈性关键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在卫生与健康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研究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果。统筹教育教学资源,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与国外著名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深化医教协同,建成一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
(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重点建设医院要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率先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医院的党建工作,加强医风医德建设,树立行业行风标杆。创新医院间合作机制,促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牵头医院与依托医院的深度融合。推动“智慧医院”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共享,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利民服务新模式。着力改善医疗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重点建设医院的龙头引领和示范效应,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建设医院与粤东西北医院“结对子”帮扶共建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促进医疗资源均衡优化发展。加强医疗健康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服务网络机制,通过远程会诊、派驻专家、接收进修等多种方式,推动高水平诊疗技术和资源尤其是中医适宜技术及时有效下沉到基层。加强重点建设医院与港澳高水平医院在医学技术和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大对重点建设医院的政策支持力度,共同营造有利于“登峰计划”实施的政策环境。
(二)加大资金支持。省财政安排60亿元左右支持重点建设医院,每家医院各投入3亿元左右。省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至重点建设医院,由重点建设医院自主预算管理及使用,重点用于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原则上不得用于基建。省卫生计生委要会同省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适时进行检查评估验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助、合建等多种途径支持重点建设医院发展。
(三)落实各方责任。重点建设医院所在市政府要针对重点建设医院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土地、编制、医院周边交通配套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建设医院所在高校要加大对医学学科的支持,把重点建设医院教学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在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职称评审、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重点建设医院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认真落实各项建设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建设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科学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精心组织实施,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带动基层等核心指标为主的绩效考评体系,2020年开展中期考评,2022年开展整体绩效评价。绩效考评体系和具体考评办法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