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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1-26

发文字号

粤卫办医函〔2020〕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0-01-26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正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医院:

  根据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为加大医院的防控力度,尽最大可能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身体健康,现就有关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来院就诊、住院的患者及家属均需佩戴口罩。如患者及家属没有佩戴,医院可提供口罩,并告知正确的佩戴方法。

  二、所有医院工作人员(含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等)在医院工作期间均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根据情况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

  三、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急诊除外)均需经过预检分诊方可就诊,预约患者也需经门诊预约分诊点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室。有条件的医院可布置门式红外体温检测仪等设备。预检分诊点一定要设立在大厅入口处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并做到标识清楚、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

  四、医院要在预检分诊点张贴醒目的标识,提醒患者一定要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提示可参考:尊敬的患者,我院为武汉来的患者或接触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如果您近14天去过武汉,或接触过武汉回来的发热人员,请第一时间告诉我们医务人员,以免耽误您的病情和影响您家人的健康。

  五、非发热门诊的其余诊室、临床科室、影像诊断等辅助科室,均需提高警惕,对入院患者进行排查,仔细询问有无流行病学史,切不可掉以轻心。

  六、收治确诊患者的医院,要安排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集中居住。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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