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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增指定医学鉴定医院并变更部分原指定医学鉴定医院名称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8-09-20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8]30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9-20

颁发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增指定医学鉴定医院并变更部分原指定医学鉴定医院名称的复函

粤办函[2018]301号

2018年9月20日

省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指定医学鉴定医院的请示》(粤狱[2018]106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函复如下:

  一、新增下列医院为医学鉴定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韶关市铁路医院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医院
  惠州市中医医院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东省广州花都监狱医院
  广东省河源监狱医院
  广东省肇庆监狱医院

  二、对如下指定医学鉴定医院予以更名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更名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东省司法警察医院更名为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
  清新县人民医院更名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从化市中心医院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番禺市人民医院更名为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省少管所医院更名为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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