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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与“法润乡村社区”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1

发文字号

皖卫传〔2023〕140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3-04-11

颁发部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委属相关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了贯彻实施省法宣办《“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和基层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工作,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参与“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二十大精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法润乡村社区”行动。通过面向基层群众的卫生健康普法宣传,传播健康素养66条的基本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等,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公民法治和健康素养,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卫生健康法治进乡村行动。持续开展面向村(社区)群众的法律法规主题普法活动,重点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农村、进社区;以“健康中国·法治保障”为主题,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活动;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主题,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主题,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宣传活动。

(二)开展卫生健康法治进家庭行动。各市各单位积极开发制作,并向村(社区)家庭发放各类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明白纸”、“健康教育处方”、“疫情防控手册”等,培养法治健康“明白人”。

(三)开展卫生健康法治阵地建设行动。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主动靠前,精心准备疫情防控、健康促进等健康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各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中,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要会同法宣部门依托阵地建设,推进法治文化与健康理念有机融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富含卫生健康知识的法治文化阵地。探索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健康促进等工作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推广百姓评理说事点、“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等做法,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新风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载体平台,加强村(社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四)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教育骨干培养行动。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不断充实壮大村 (社区) 普法力量。落实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培养工作,积极推动村医、村卫生健康专干争当行政村“法律明白人”。不断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支持退休医务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群团工作者加入卫生健康普法志愿者,充实壮大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

三、行动形式

(一)立足群众视角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各级卫生健康委要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基层群众反映的法治需求认真分析,针对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开展精准普法。充分利用省疾控中心的专业健康教育力量,发挥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的职能,联合开发健康教育小视频、挂图、动漫作品等,免费提供给各村(社区),充分运用“乡村大喇叭”、应急广播、标语等方式,打通乡村“最后一公里”。

(二)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各市各单位要按照《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制定具体工作规范,把向基层群众普法融入日常工作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培育卫生健康系统的以案普法品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解读。

(三)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智慧普法。各市各单位要发挥好“两微一网”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协同当地宣传部门、网信部门推动建立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卫生健康法治传播体系,增强基层群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四)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度。各市各单位要制定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大众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卫生健康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各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要确保卫生健康普法宣传版面比重,大型公益普法节目中应当设置卫生健康类的内容。

(五)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各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三下乡”“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结合“医师节”“护士节”“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医药条例宣传周”等卫生纪念日活动,组织卫生健康法治文艺下基层,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节点组织开展的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应当设置卫生健康法治宣传的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健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整体推进“法润乡村社区”行动。各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本地“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方案,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大政策供给。各市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拓宽供给渠道,规范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将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卫生健康“法律明白人”列入普法、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围,在发展和培养党员、村干部,聘用网格员、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加强监测考评。各市要积极对接当地法宣部门,首先在各个“法润乡村社区”监测点做好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法治宣传工作。我委将“法润乡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对各市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请各市在6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报我委法规处。

 

联系人:宋勰;电话:62998087;邮箱:ahwjwfgc@163.com。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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