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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6-03

发文字号

皖卫函〔2024〕155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4-06-03

颁发部门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安徽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

(2024—2025年)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推动各地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底数。2024年底,工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达到全覆盖。2025年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10人及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应报尽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5月-7月)

1.建立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据库。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以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企业名单等数据为基础,加强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获取辖区内用人单位名称、行业、所在地等基础信息,对相关用人单位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各行业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对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进行初筛,建立并下发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

2.核实确认并补充完善数据库。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组织县区对“数据库”进行核实确认和补充完善。要加强与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线索,并将其纳入“数据库”。各地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和卫生监督协管员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未申报、停产停业6个月以内但未注销的用人单位必须纳入“数据库”。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将补充确认后的“数据库”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

3.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申报工作实际及纳入“数据库”用人单位情况,制定本市申报扩面行动工作方案,按年度确定申报工作任务及目标,细化具体的任务分工、推进措施和要求。

(二)推进申报扩面(2024年8月-2025年9月)

1.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告知动员。通过发放告知单、发布公众号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宣传动员活动,指导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主动申报。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题培训,重点对申报程序、企业行业类型、劳动者人数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等内容进行讲解,使用人单位掌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程序、内容和要求,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量和信息准确性。

2.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入户指导。各地根据确定的辖区内“数据库”,组织协调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指导未申报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在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等工作时,重点加强对应报未报用人单位的指导力度。各技术服务机构在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健康服务时,要对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进行指导。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认真填写审查意见,退回用人单位并指导其重新填报。

各级疾控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双随机”检查等工作时,发现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宣讲和帮扶指导,推动其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法定责任;对于已经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要对其申报信息进行核对,并指导用人单位完善申报信息,及时进行变更申报或年度更新,提高准确性。

3.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分析调研。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申报工作情况的分析,及时了解进展并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本地区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年度申报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做好重点指导,强化工作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将每年至少联合开展一次申报扩面行动工作情况调研,重点调研职业病危害严重领域用人单位是否完成申报,了解申报的行业类别、规模、职业病危害因素等信息,完善工作措施。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10月-12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做好认真全面总结工作,客观评价和总结申报扩面行动成效,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扩面行动总结报告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总结报告应包括申报扩面行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情况,为其提供职业健康指导服务,进行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基础。各地要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压实成员单位的行业管理责任,共同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调动各级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卫生监督机构等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逐步递次推进,加强统筹实施

各地要按照“突出危害严重,兼顾危害一般,统筹大中型和小微型用人单位”的原则,除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外,可根据本地区行业特点,增加申报扩面行业领域,逐步推动所有行业领域和规模类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应报尽报。注重发挥中央驻皖企业、省属企业、大中型企业示范带动作用,集团总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覆盖。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指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移动终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健康企业建设、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等各种途径,强化动员,教育引导用人单位落实法定责任,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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