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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发文字号

皖卫政法秘〔2024〕14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4-01-22

颁发部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2023年,我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安徽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委成功创建“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我委法治政府示范部门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在合肥召开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讨会。《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50期)》《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简报》刊载我委卫生健康标准化建设工作做法。卫生健康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全国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普法工作在全省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力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印发《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作为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重要考核指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后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3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省政府法律顾问、安徽大学教授程雁雷作《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行政》专题报告,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宪法精神。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书记、主任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年共召开49次党组会议和24次主任办公会听取重大事项汇报。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将“述法”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印发《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22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将“推进依法治理”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五次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宪法重要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印发《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省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任务的通知》,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对接发展需求,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围绕“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为民惠企争模范”行动和“深入一线听民意,聚焦诉求解难题”活动,组织发动65名青年干部到20家医院累计开展志愿服务135天,发现问题96个,推动解决61个,各处室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明确25个调研课题,委领导结合开展调研研究,聚焦领办难题5个,有针对性做好调研研究,推动破解难题。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借鉴沪苏浙等省(市)经验做法,将原属于省级行政部门负责的“政府举办的二级妇幼保健院、二级专科医院、二级康复医院、二级中医类医院、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的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制定《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为契机,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设置、登记审批“两证合一”,明确应当办理医疗机构设置批准的7种情形、审批权限划分等。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推行网上办142项、长三角通办2项、跨省通办11项,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7项,“自助办”事项2项。推进“全省一单”,根据国家和省级发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系统省、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实施要素,编制完善《安徽省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进一步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兑现公共政策、履行合同协议,未发生不履行民事裁判、行政复议(诉讼)监督纠错的行政违法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将卫生健康系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招标文件、政企合作协议、会议纪要等“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实现审查全覆盖、应审尽审。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和清理,不存在与企业性质挂钩的市场准入、资质标准等规定和做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情形。

(三)聚力科学立法,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5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安徽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改),11月审议《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12月省司法厅审议修改《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即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2.地方标准工作卓有成效。完成标准发布73项、标准立项117项,位列全国前五位。在全国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重点介绍我委地方标准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条件等经验做法。地方标准工作经验材料被《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50期)》《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简报》刊载。安徽省立医院智慧药学服务标准化试点被批准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举办安徽省2023年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暨标准促进数字健康发展大会。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宣布失效1件。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报备率和审查合格率100%。

(四)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市场秩序

1.规范执法行为。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办法(试行)》,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适用不予处罚的要求。采用线上评查、线下合议的方式对全省71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其中3件被国家疾控局评为全国优秀案例。举办全省卫生健康执法业务培训班11次,培训1000余人。

2.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消毒产品非法添加等执法专项行动。举办公共场所(住宿业)“你点我查”活动,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工作。全年共指导全省监督检查各类单位255525户次,查处违法案件6954件,罚款6063.7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3.47万元,吊销许可证7件,有效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3.落实双随机抽查任务。印发《安徽省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全省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下达我省全年随机抽查任务15752家,检查完结率100%,抽检样品11297份。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制定《安徽省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配合省教育厅、省应急厅、省文旅厅等部门开展民办学校、粉尘涉爆企业、住宿场所联合抽查。

(五)聚焦风险防控,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第一时间开展伤员现场抢救和转运工作,2023年,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实施医疗救治的批示指示37件,派出省级医学专家17批67人次赴现场指导实施救治,在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的67名重伤患者中62名生命得到挽救;做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后的常态化防控工作,配足医疗力量,规范动态调整发热门诊设置,优化诊疗区域布局和患者就医流程;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安徽)项目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

2.稳妥办理信访案件。召开3次委党组会、1次主任办公会和5次专题调度会,集中研究重点信访事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信访,2023年委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约访下访22次,阅批群众来信71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马鞍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导、解、防”工作法)成功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聚焦“靶向”化解信访积案,中央信联办、国家信访局第三批交办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信访事项均已全部成功化解。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门户网站设立“主任信箱”“投诉建议”专栏,完善办理和督办机制,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委值班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回应群众关切,第一时间解决群众诉求。

(六)规范权力运行,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1件,上年结转4件,已全部办结。

2.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181件人大建议、117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3.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对于被复议案件均按时提交复议答复书和证据资料。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55件重大事项和145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将卫生健康系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招标文件、政企合作协议等“一事一议”具体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对50余份文件进行审查。

(七)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办省卫生健康委“法律大讲堂”,每季度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围绕《民法典》《生物安全法》《宪法》等开展讲座。编制《安徽省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2.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委门户网站设立“医案释法”专栏,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等指标纳入对各市卫生健康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开展党内法规系列宣传10余次。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举办集中普法活动8次。深度参与“法润乡村社区”行动,重点推动全省92个“法润乡村社区”监测点开展普法活动。

3.开展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5月对全省89家三级公立医院进行“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研究”专题调研,7月印发《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估工作方案(试行)》。12月启动首批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估,确定11个省级“优秀”等次的三级公立医院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医院不断健全依法执业各项制度。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回顾一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立法积极性不够、依法行政认识不高、制度建设不完备、工作方式缺乏创新。如:重大行政决策听取群众意见不深入,风险评估不充分等。二是地方立法存在“空白”。对比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在艾滋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等领域均有法规规章,值得我省学习借鉴。三是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够。近年来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行对医疗机构监督职责的案件明显增加,暴露出医疗机构在知情权充分告知、病历书写、内部质控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紧扣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推动各级依法做好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把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引向深入。一是持续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立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二审,加快推进《安徽省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制修订工作,开展《安徽省基层卫生条例》调研论证工作。二是创优服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对照省委省政府《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清单》,做好社会办医服务改革、卫生健康综合服务链建设等工作。依托“健康安徽”新媒体平台,加大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典型事迹宣传。学习沪苏浙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提高改革举措的前瞻性。三是持续推进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继续做好第二批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估。发挥优秀等次医院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现场学习观摩,推动医院对标先进。加强反面典型曝光,对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及时调整等级,限期整改。四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继续围绕卫生健康法治进乡村、进家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活动。继续用好“医案说法”栏目,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作《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口袋书》,推动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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