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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6-03

发文字号

皖卫函〔2024〕155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4-06-03

颁发部门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安徽省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2024—2025年)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提升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水平。2024年和2025年,每年每市中小微企业帮扶数量平均每个县(区、市)不少于20家。2025年底,帮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开展率、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准备阶段(2024年5月-7月)

1.确定帮扶对象。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指导县区根据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行业和规模分布情况,并结合本地职业健康工作实际,以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病例、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帮扶对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帮扶对象范围,建立本辖区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名单。中小微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

2.建立帮扶团队。明确省职业病防治院为省级帮扶技术指导单位,建立技术指导小组。各地要以各级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卫生监督机构为主,组建帮扶专家团队,鼓励第三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强化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技术支持力量。帮扶团队开展帮扶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摸底,因企施策,提供专业、科学、具体、有效的帮扶指导。

3.制定帮扶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技术支持力量及政策支持力度,综合考虑辖区帮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每年的帮扶对象、任务分工、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建立帮扶工作档案,实行“一企一策一台账”,确保有效完成年度帮扶工作任务。

(二)开展帮扶工作(2024年8月-2025年9月)

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每个帮扶企业重点开展以下“五个一”帮扶工作。

1.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指导企业对所有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根据辨识结果和企业需求,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发、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免费为企业提供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服务。

2.建立一套实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帮助企业梳理现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信息,根据企业现状,建立一套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需求、可操作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自查(可参考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2〕50号文件附件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方法》),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3.开展一次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和防护用品配置指导。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指导企业在厂区相应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告知栏、张贴告知卡及警示标识,开展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帮助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举办一次职业健康培训。结合辖区每年度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伤预防职业卫生培训项目等工作,组织对中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网络培训等方式,重点就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管理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帮助企业组织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培训,重点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相关权利与义务、职业病危害防护基础知识、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等进行讲解,提升劳动者个人防护意识和水平。

5.开展一次超标岗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的企业,针对超标岗位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本地区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帮扶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技术支撑力量不足的县区,要重点加大技术支持和指导力度。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将每年适时组织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抽查评估。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10月-12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做好认真全面总结工作,客观评价和总结帮扶行动成效,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帮扶行动总结报告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总结报告应包括帮扶行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服务意识

中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任务,保障帮扶工作所需经费,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将帮扶工作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等工作统筹谋划、协同推进。针对中小微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要重点研究,优先予以帮扶解决。

(二)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工会等部门的协作,在用好现有中小微企业各项帮扶政策,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同时,助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内生动力。鼓励各地区充分利用工伤预防费用、职业病防治项目等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

(三)强化宣传指导,及时总结经验

各地要加大帮扶工作宣传力度,引导中小微企业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优秀案例,可通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等活动,以点带面,营造有利于帮扶行动开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问卷调查、劳动者访谈、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分析帮扶效果,不断改进完善帮扶措施,逐步构建可持续的长效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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