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2项指导原则,分别为:
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适用于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料,其结构组成中含有重组胶原蛋白成分(不包括动物组织提取的胶原蛋白成分),用于非慢性创面及其周围皮肤的护理。
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材料评价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材料的一般要求,适用于人胶原蛋白的所有型别。
为进一步规范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料等医疗器械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2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材料评价指导原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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