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进“一体化”共享服务,提升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服务水平;推进“一码通”融合服务,破除多码并存互不通用信息壁垒;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
在落实“互联网+”支付政策中明确:
1、线上线下医保政策保持公平
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要求,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医保政策,保持待遇水平均衡。
2、线上复诊、处方按医保规定支付
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
3、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医疗服务支付的范围
各地可从门诊慢特病开始,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的范围。
4、支出处方外流、与零售药店互联互通
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结合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长期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处方药费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
除此之外,该通知还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提供在线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在持续改善线下医疗服务行动的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积极为患者提供在线便捷高效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
鼓励各地运用智能物联终端设备,开展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特征指标数据的监测跟踪和管理,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健康管理下沉到社区服务站点。
互联网医疗已经成为医疗改革中分级诊疗的重要突破口,它不仅有效促进了现有医疗资源的重新规划与分配,而且大大加快了国家医疗改革进程,是未来医疗产业发展的长期趋势。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期间,互联网诊疗已经成为了第二战场。互联网医疗不仅仅是医药行业中的一环,更多地是为全产业链赋能,推动行业整体运行效率的提升,在政策、市场需求、资本等多方面的共同助力下将迎来快速发展。
今年以来,政策频发驱动互联网医疗行业加速发展。
11月2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协议管理、医保支付政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监管措施等方面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各项推进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范围等,完善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
7月,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提出以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
2月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20年第一季度公立医院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问诊次数较2019年同期增长17倍,预计到2030年中国健康与保健市场的数字化比例将从目前的3.7%提升到25.9%。
与此同时,互联网医院的总数已由2018年12月的119家增至2020年4月的497家,增幅为317.6%。包括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以及“互联网+医学教育”、“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等新型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层出不穷。
疫情后,互联网医疗行业将加速发展,也将催生更多互联网医疗企业与医院、药企、保险公司的B端合作,用户流量将实现指数级增长,慢病管理的专业化以及精细化发展成为各家深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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