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全国医院数据报送管理,保证上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及时、完整、准确,我委制定了《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试行)》,具体包括医疗业务、运营业务、接口技术规范、医疗数据字典、运营数据字典等五项内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规划司 郑晓渊、沈剑峰
联系电话:010—68791492、68791911
附件:1.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医疗业务(试行)
2.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运营业务(试行)
3.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接口技术规范(试行)
4.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医疗数据字典(试行)
5.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运营数据字典(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