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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10部分: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发文字号

国卫通〔2022〕16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尚未生效

实施日期

2023-06-01

颁发部门

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计委)

正文内容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10部分: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编号和名称如下:WST+404.10—2022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10部分: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

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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