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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200067184
尚未开始
RQ-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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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3013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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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评价RQ3013在已完成3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中序贯加强接种1剂的保护效力、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多中心、随机、盲法、同类对照的III期临床试验
评价RQ3013在已完成3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中序贯加强接种1剂的保护效力、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多中心、随机、盲法、同类对照的III期临床试验
研究目的 1、保护效力主要目的: 评价在已完成3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中加强免疫1剂试验疫苗或对照疫苗14天后(>D14)预防任何严重程度的有症状COVID-19的保护效力。 2、安全性主要目的: 评价在已完成3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中加强免疫1剂试验疫苗或对照疫苗后的安全性。
随机平行对照
Ⅲ期
由随机化统计师采用SAS 9.4或以上版本的软件生成受试者随机表,并由系统工程师导入IWRS系统。
None
申办者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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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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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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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须符合所有下列入选标准: 1.能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的18周岁及以上健康成年人,男女不限; 2.了解知情同意书内容及本次接种的疫苗情况,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具备使用体温计、刻度尺和按要求填写日记卡和联系卡的能力; 3.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愿意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4.已完成3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且距离第3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6个月; 5.因区域、职业、活动、环境等因素存在SARS-CoV-2感染的风险; 6.健康受试者或存在基础疾病但控制稳定者[入选本研究前至少3个月处于病情未加重(无须入院治疗或治疗方案无重大调整等)的稳定状态]; 7.近48小时内SARS-CoV-2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8.女性无生育可能(闭经至少1年或有病历记录的外科绝育)或已知未处于妊娠期、哺乳期,且接种前末次月经后均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登录查看符合以下任一条排除标准的受试者不得入组: 1.生命体征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COVID-19病史或使用过除3剂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以外的任何COVID-19疫苗; 3.入组前2个月内疑似曾感染新冠病毒者; 4.接种当天SARS-CoV-2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或抗原检测结果阳性; 5.既往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等人冠状病毒感染史或疾病史; 6.接种当天检测腋温≥37.3℃,或近72小时内发热(腋温≥37.3℃/口温≥37.5℃)或使用退热镇痛和抗过敏药物; 7.女性已知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接种当天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接种后3个月内计划中断有效避孕措施; 8.本试验研究团队工作人员、申办者工作人员; 9.既往有严重的疫苗或药物的变态反应或过敏反应史; 10.试验用疫苗接种前28天内接种任何疫苗; 11.试验用疫苗接种前正在参加或接种后12个月内计划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12.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异常,或有严重出血史; 13.根据已知病史或诊断确认患有影响免疫系统功能的疾病,如癌症(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先天性或获得性的免疫缺陷(例如:HIV感染),以及治疗无法控制的其他自身免疫疾病等; 14.无脾或功能性无脾; 15.试验用疫苗接种前6个月内长期使用(连续使用≥14天)免疫抑制剂或其他免疫调节类药物(例如皮质醇激素:强的松或同类药物;干扰素等),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且其用量未超出说明书推荐剂量者除外; 16.试验用疫苗接种前3个月内接受过免疫球蛋白和/或血液制品; 17.可疑或已知的酒精依赖或药物滥用,可能影响安全性评价或影响受试者依从性; 18.计划研究结束前从本地区永久搬迁或在研究访视期间长期离开本地; 19.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因素。;
登录查看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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