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0年第20期)显示:经查,东北制药丹东医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28日销售批号518122121劣药“注射用奥扎格雷钠”。但该公司销售上述药品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为劣药。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5日修订)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辽宁药监局决定对东北制药丹东医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282元。当事人已于2020年11月27日履行完毕。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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