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码万祺
互联网企业的本质就是不断将触角向更广领域延伸。这也是为什么政策已经未雨绸缪地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意义吧。本文,我们无意点评社区团购,放眼更深处。
互联网平台经济可能具有破坏力
眼见它起高楼、宴宾客,眼见它形成巨大泡沫、轰然蒸发。这种风险在互联网经济里,并不觉得陌生。平台经济对于资本市场信心的破坏力,在于拔苗助长地擅长制造新的不合理需求、不合理供给。这是一条歧途,往往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正路在同一时期演进。
以互联网医疗举例,自以为有效率、效益,但是属于谁的效率、效益?为谁创造了具体价值?是否为可持续的价值?创业是要从行业、就业里打拼出来的,新平台、新业务从一个稳态向另一个非稳态过程进击,代表着新利益、新变化,易触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互联网平台经济对供方市场的破坏力,在于同样是拓展,开城、开战从一开始就裹挟着泡沫式的价值内涵扭曲,更有甚者,将使一部分供方资源被利用,但绝大多数供方资源被无差别地抛弃、推向边缘。这对于公平是比较直接的伤害,对于长远、可持续的效率好像一种鲸吞。
健康经济与互联网平台经济矛盾
任何健康经济的供给,都可以被拆分为前台、中台和后台这样三个环节。从消极角度看,互联网平台经济目前擅长在前台“搞建设”,争夺流量入口,却可能在中台、后台“搞破坏”,践踏竞争秩序。基于医疗、健康行业之复杂、之广泛,互联网平台经济确实能“指哪打哪”。
“管办一体”在医改中,一般不是个褒义词。但是,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大立场下,实体医疗卫生机构应被鼓励内生式地提供互联网医院业务,因为互联网医疗如果有明天,一定需要智慧及担当,其中任何之一都是平台经济缺少的。
健康经济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结合,不全是革命式的刺激,更需要渐进式的改良,这种结合的两大粘合剂是技术与市场。技术方面,一些新科技、新产品由互联网经济平台推广得很好。市场方面,笔者担心:平台的医疗资源原始为零,从陆上拼命往船上搬运,会酿成什么风险?
理智地走适当差异化竞争的道路
伴随《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有解读认为:对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实则利空,对实体医疗卫生机构、实体零售药店实则利好。笔者觉得这非常合理。在相当长时期内,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就是补充,而且只能做差异性竞争。
即便到发展特别成熟的阶段,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也无法发挥替代作用,这既是能力限制,也由本质决定。“互联网+医疗”和“医疗+互联网”是不同概念,“互联网+医疗”与医药电商间的区别有限。对“互联网+医疗”和医药电商来说,适宜调整策略,积极策源新型发展:
一是保持营利性,以商业站位去抢占商业流量用户,比如互联网平台经济与健康保险业的缠磨绑缚;二是保持创造性,以战略购买去摸索市场缺失效率,比如在牙科治疗上开发有利可图且与用户共赢的商业模式;三是保持投机性,在新技术营销、慢性病管理等方面施加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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