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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S组织影响持续扩大 中国NMPA加入进程最新展望

医药
zhulikou431
2019/08/19
2398

PIC/S是国际药品监查合作计划组织(The 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的简称,成立于1995年11月,它是世界上唯一的由GMP检查执法机关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PIC/S成立的宗旨是为了消除药品贸易中的障碍,提高药品获得行政许可的一致性,确保药品质量,促进国际间GMP法规标准的协调及GMP检查质量的一致化。

PIC/S前身为创立于1970年的(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nvention,简称PIC);PIC的组织章程不同于PIC/S,PIC是一个以国家为会员单位共同签署成立的正式国际组织,该组织一直运作到欧盟成立的1995年。最终PIC受限于欧盟体制而无法与其它想加入的国家签署协议,因而衍生出另一个非正式、更有弹性的国际合作组织--PIC/S。如今PIC与PICS并行运作(合称PIC/S),持续致力于促进GMP的国际合作及检查标准一致化。

2018年1月1日,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的Boon Meow Hoe先生成为PIC/S的第二十三任主席(图1),这也是PIC/S历史上首次由亚洲人担任主席。他的任期为两年(2018-2019年)。PIC/S在全球享有较高声誉,近年来PIC/S影响力不断扩大;另外随着欧美互认协议生效,全球GMP标准一致性趋势越来越明显,PIC/S会员拥有一致的GMP规范与检查系统,且根据相互之间的协议来决定是否承认对方的检查结果。尽管PIC/S成员之间对于GMP认证结果不是完全互认的,但是中国制药企业积极学习PIC/S法规和指南,对于更好的熟悉国际法规环境,熟悉国际贸易规则,是非常有裨益的。

加入PIC/S会员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其药品监管机构能够采用与PIC/S要求同等的GMP检查体系,其要求和程序能够保证GMP检查体系的执行以及相互间的合作,每一个成员的检查系统要以PIC/S联合评价项目或同等的项目为基础进行再评价。目前PIC/S有52个会员分属于49个国家或地区,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中国台北、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匈牙利、冰岛、印度尼西亚、伊朗、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马来西亚、马耳他、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土耳其、乌克兰、英国和美国的主要药政机构,其中捷克的SÚKL和ISCVBM,法国的ANSM和ANSES以及英国的MHRA和VMD是分别作为两个独立机构加入。(详见图2、表1)。

图2 PIC/S 成员机构分布图

表1 PIC/S 成员机构列表

PIC/S设有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三个职能机构。自2014年以来,PIC/S在以下领域设立了七个小组委员会,分别为培训(SCT)、专家小组(SCEC)、战略发展(SCSD)、合规(SCC)、GM(D)P协调(SCH)、预算、风险与审计(SCB)和沟通(SC COM)(详见图3)。

GMP检查员培训是PIC/S的一项重要活动,PIC/S的宗旨之一就是促进国际GMP法规标准的协调及GMP检查质量的一致化;通过PIC/S GMP指南协调GMP的要求并不足以确保对GMP的统一解释和应用,因此对GMP检查员的培训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工具。最近,PIC/S还向活跃于其他领域的检查员开放了培训计划,如GDP、GCP和GVP等等。2018年,PIC/S举办的系列培训如下表:

 

 

 

 

图3 PIC/S组织机构图

GMP和GDP的协调是PIC/S的核心,采用共同标准的主要原因是:确保药品质量、推动药品获得行政许可的一致性、推动检查的一致性和统一性、推动医药产品贸易壁垒的消除,这些也正是PIC/S成立的宗旨。SCH包括七个工作组,分别是:GMP附件1 无菌生产工作组、GMP附件2修订工作组、数据完整性工作组、GMP缺陷分类协调工作组、共用设施交叉污染控制工作组、PIC/S血液指南文件修订工作组、PI 006验证修订工作组。

SCH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协调与欧盟的GM(D)P指导文件,特别是PIC/S GMP指南和附件,并将欧盟修订的文件转换为PIC/S自身所用。2018年SCH协调转换的文件包括:修订了PIC/S GMP指南第3章(设施和设备)、第5章(生产)和第8章(投诉和产品召回),该指南于2018年7月1日生效;将欧盟GMP附件13(临床试验用药品)的修订版改为PIC/S版本,于2019年提交征求意见;讨论了将欧盟附件16(QP人员认证和批放行)修改为PIC/S版本的建议。另外PIC/S专家也参与了EMA起草小组对以下章节以及EU-PIC/S GMP指南附件的修订:第1章(制药质量体系)、第4章(文件)和附件11(计算机化系统)、附件1(无菌制造)、附件17(实时放行测试,原来的参数放行)、附件21(进口药品到欧盟所应承担的GMP责任)。

PIC/S专家小组由PIC/S委员会设立,以促进GMP特定领域(如血液、计算机化系统、API、质量风险管理、共用设施交叉污染、GDP、GCP、GVP等)的检查员之间的讨论和信息交流。专家小组会议定期制定指导、建议等草案,并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提供培训。

2017年6月,中国CFDA加入ICH后,中国药品监管在研发和注册领域的国际化道路上迈出了历史性一步,药品走出国门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但是在药品生产监管领域,中国的监管体系还未能与其他欧美主流国家实现互认。PIC/S上任主席Paul Hargreaves曾在2016年于华盛顿召开的PDA/FDA联合年会上提到"中国多年以来曾表示其加入PIC/S组织的兴趣,并且PIC/S也曾会见了CFDA……"。另外,PIC/S 2019年工作计划中也明确提出:将与非成员主管当局建立 (或保持) 密切联系, 这些机构表示有兴趣加入PIC/S, 特别是中国/NMPA和印度;另外PIC/S将持续加强与中国/NMPA的合作。

下表列出了中国药政机构和PIC/S组织相关的关键事件:

 

 

笔者通过对上述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综合研判:中国药监局(NMPA)加入PIC/S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原因其一是中国大陆各省监管水平差距较大,除了传统制药大省、长三角省份和珠三角省份具有较强的法规监管能力,其他省份实施PIC/S的GMP监管体系有现实困难。原因其二是政治考量,毕竟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已经是PIC/S成员,如何处理相互关系,是需要中国药监局(NMPA)慎重考虑的。

参考资料:

1- PIC/S ANNUAL REPORT 2018

2- PIC/S官网信息

原标题:展望 | PIC/S组织影响持续扩大,中国NMPA加入进程最新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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