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市场结构将迎巨变。
据新华社消息,2月11日,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药等药品纳入医保,缓解用药难用药贵。相关工作要做实做细,严格管理,让更多患者切实得到实惠。
另据相关人士透露,国家医保局已经将医保目录调整纳入了2019年重点工作之列,除了抗癌药等重大疾病用药,慢病用药、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也将是医保目录扩容的主力军。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熊先军
而在2月19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证实了这一消息:将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管理办法,将从药品准入的基本条件、专家的评审程序以及谈判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在这个文件里要明确建立药品动态调整的机制;开展2019年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我们将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核心,做好临床需求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之间的平衡,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救急救命的好药按照规定的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断地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
熊先军表示,在2019年将开展的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中,将对那些救急救命的好药,通过专家评审和通过药品准入谈判来纳入医保。在这个过程中,抗癌药特别是一些新的抗癌药价格都很贵,将通过谈判降价。通过纳入医保,以量换价的方式来降低抗癌药的价格。
我国自2000年发布第一版国家医保目录以来,先后经历了2004年、2009年、2017年三次修订。这样的调整周期,加上由于三医联动等原因,药品真正进入临床耗时过长,患者用药无法满足。早已有业界权威人士呼吁医保目录调整周期缩短,或者动态调整。
而这也是医保部门既定的方向。早在机构改革前,还在人社部医疗保险司任司长的陈金甫就曾公开表态,已做了专项部署,会尽快启动建立药品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可能把更多临床价值高、治疗急需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
事实上,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已经开始了。2018年国家医保局履职以来,已有17种抗癌药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医保乙类范围。截至2018年11月,所有省份都按照谈判结果进行挂网采购和医保支付。
机构改革后,医保部门已陆续承接药械采购权、医保支付、药品及医疗服务定价权等职能,三医联动已在一定程度上激活。而在抗癌药等药品迎来利好的同时,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等疗效、安全性未得到证实、认可的药品将失去市场。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随着4+7带量采购试点落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及医保支付标准的最终确定,我国医药领域的新秩序正在建立。
与生命赛跑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频率将加快
“疾病治疗不等人,特别是对癌症患者家庭来说,抗癌就是在和生命赛跑。”
这是总理在部署抗癌药利好政策时所说。以此为基础,2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上做出了三点决定,包括推进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加快新药审评等内容。加快医保目录调整频率也在其中:一要加快完善癌症诊疗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推进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努力降低死亡率。强化科技攻关,支持肿瘤诊疗新技术临床研究和应用。发展“互联网+医疗”,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二要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满足患者急需。组织专家遴选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完善进口政策,促进境外新药在境内同步上市。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的临时进口渠道。落实抗癌药降价和癌症患者医疗救助等措施,修订管理办法,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药等药品纳入医保,缓解用药难用药贵;三要保障2000多万罕见病患者用药。从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
这意味着,医保目录也加入了这场与生命的赛跑。
而早在2017年4月,人社部已经下发通知,就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相关事宜,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据相关人士透露,医保谈判周期或已调整为两年一次,而在2017年之后,今年又将进入医保目录调整之年。与国家医保谈判并行,各地招标采购的动态调整将随时推进,药企主动申请进医保、主动申请谈判,或将成为常态。
可以看到,自2018年6月20日,总理喊话企业,抗癌药不能只降税不降价以来,已有大批抗癌药在各地陆续降价。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救命药,以及3月1日起将获得降税利好的罕见病用药等关乎民生的药品,或将在医保目录的大调整或动态调整中获得利好。
杠杆发力
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出局
另据媒体报道,未来医保动态调整的大致方向,除了频次调高外,缩小调整范围也是亮点。
可以看到,经过一番大调整后,2017年国家医保目录虽然仍以加法为主,但,大批药品,如中药注射剂,其医保支付范围受到了限制。
在未来医保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中,战略性购买将成为主要手段。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就曾在撰文中表示,我们用20多年的医保改革和发展,促进了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今后能否用医保战略性购买引导中国医疗实现更高质量、更具价值的发展,则是时代命题。
而要回答好这个时代命题,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标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持续推进,以及来自卫生健康系统的监督、督导,都需要发挥最大的效力,实现有效联动。其中,医保支付这一杠杆,又被视为关键。
此前陈金甫已经透露,将探索医保支付标准跟招采价格协同。即在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支付。在“总额预付、结余留用”的前提下,分析人士认为,这将直接影响公立医院对药品的选择与使用。
而从福建、安徽等已经发布医保支付标准省份情况看,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的情况并不乐观。在福建省标准中,甚至有支付标准为零的医保药品。
这也意味着,那些临床效果、安全性没有得到临床认可的药品,虽然还在医保目录中,也没有被临床控费、医院考核消灭,但,在医保杠杆作用下,也终将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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