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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曝光、清理一批医疗机构

卫健委 医疗机构
基层医师公社
2020/09/18
1264

9月16日,广西卫健委、医保局、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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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组织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照医保基金管理要求,全面纠正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要立行立改,完善内控措施。
对自查自纠后仍出现问题的医疗机构严肃追责。

查处6大医疗骗保行为
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和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主要有以下六点:
重点整治虚构医疗服务、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问题;
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
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查处医务人员不合理诊疗行为
《通知》要求坚决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
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
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查处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清理整顿一批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分三阶段实施,为期4个月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0年9月-2020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9-10月)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
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医保部门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近期卫生系统整顿行动比较频繁,加上为应对秋冬疫情,各地督查组明察暗访,集中打击医疗腐败、不合理诊疗行为等不规范行为。广大医务人员千万谨守规则,远离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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