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读者向基层医师公社反映,当地实行乡村一体化后要求年满60岁的村医强制退出。这些村医退休后若无其他挣钱方式,每月拿几百元的补助,如何生存?
9月8日,山东省高密市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高密市离岗村医返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这一政策,让当地退休村医可以继续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同时也保障了部分退休村医的生活质量。
离岗不超过5年,可申请返聘
这类退休村医可放宽条件
拟返聘的乡村医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 因年满60周岁办理乡村医生离岗手续,原则上离岗时间不超过5年、65周岁以下,业务能力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具有中医药专业特长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③ 较强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能力,能够胜任乡村医生工作;
④ 离岗前具备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
执业助理医师等执业资质;
⑤ 热爱乡村医生岗位,服从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收入组成:
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卫补助经费等
乡村医生返聘后,由所聘任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其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通过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等落实其待遇,保障其权益。
组织考试考查择优聘用
聘期为1年,可续签
返聘程序分为返聘申请、组织选聘、结果公示、市局备案、村级聘任五个程序。
各卫生院根据辖区内乡村医生数量缺乏情况(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1.5名乡村医生的标准),向市卫健局提出返聘乡村医生数量申请。根据市卫健局批复意见,各卫生院可以通过组织考试、考查等形式择优聘用。
各卫生院组织有乡村医生需求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拟返聘乡村医生签订返聘协议,聘期为1年,聘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返聘协议。原则上,返聘乡村医生不得担任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负责人。
各地都有相关返聘政策,但我们更应该考虑返聘退休村医背后的问题,是村卫生室后继无人?还是退休后村医生活得不到保障,不得不寻求返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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