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之下,流通企业的作用或将越来越小
减少流通环节,淘汰配送商
日前,福建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福建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的补充说明》,约定采购量应按照采购基础量的70%确定,赛柏蓝器械注意到,这份带量采购文件中对于耗材配送上做了特别要求:
在医用耗材配送上,中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执行“两票制”,鼓励实行 “一票制”。配送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及时送达医用耗材。
(文件截图来源:医保局)
在货款结算上,中选医用耗材产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规定向中选企业支付上一月的医用耗材产品货款。
5月6日,福建省莆田市医保局印发的《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里指出,将强化流通管理。提升高值医用耗材流通领域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落实由生产企业选择1-2家本地配送企业实行属地化配送政策。
(文件截图来源:医保局)
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严格执行“两票制”,鼓励实行“一票制”,减少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推动购销行为公开透明。
可以看到,在此种情形下,原本考配送盈利的代理商,将岌岌可危。
国务院:推行新型结款方式
目前,整治耗材价格虚高一直是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在许多文件中多次明确指出,原因在于其长期以来都是采取多层代理的销售模式,中间经过多层加价。
带量采购实施后,两票制中的第一票价格、严禁二次议价、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等等都将是对流通环节的大力压缩,也就是“经销商没有差价赚了”,而鼓励实行“一票制”更是将流通环节的水分降到最低。
3月初,国务院官网发布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文件,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出“推进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
(截图来源:国务院官网)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此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中也提到:
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新制之下,重组经销商
国家对医疗机构结款的方式和结款的日期十分关注。
5月12日,国家医保局官网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对医疗机构回款问题做了规定,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费用结算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对于药械经销商、配送公司而言,在货款送达后,往往需要垫付资金,而据赛柏蓝器械的读者反馈,有的机构回款周期长达12个月甚至更多。
在两票制和一票制的配合之下,耗材的水分将被再次压缩。另外,新制之下除了对企业结款影响之外,还有经销商的结构重组。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
这就意味着“两票制”要求从生产到使用的过程中最多只能开两次发票,亦即最多只能有一级经销商。
一票制可以简单的理解成是企业的直销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对经销商和代理商有哪些影响呢?
生产厂商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收购整合现有的经销商,二是组建自有商务团队,包括从零组建和收编现有经销商的人员。
同时,耗材和药品降到地板价后,“一票制”已经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因为谈判后价格降幅太大,因此多数流通企业考虑到利润方面,则选择不配送;另一方面,不少械企和药企也会选择自行配送。
试水一票制,多省已开始
在一票制之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模式的模式已经具备,直接结算已成为现实。
目前多个省份已经开始试水。
目前,我国共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分别是江苏、安徽、福建、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这些地区最可能试行医保基金对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方式,其最终也开始变成一票制。
湖北省咸宁市医疗保障局3月发布《关于构建全市统一开放药品流通市场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到,鼓励引导本地生产流通企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支持帮助药品生产企业直接为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药品(一票制)。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2019年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公告》中指出,要对部分品种实施集中采购,在采购、结算、医保支付、保障使用等方面都参照了国家带量采购的模式,鼓励药企以一票制形式直接配送到医院。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票据上传工作和公示第一批认定为一票情形审核结果的通知》,内容指出,对第一批认定为一票情形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由此可见,流通企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小,小流通企业面临的压力尤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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