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介绍,根据国家及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3家医疗机构和30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6月24日至6月30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编辑:储咏瑜
资料:市医保局
* 转载请注明来自浦东发布官方微信
市医保局介绍,根据国家及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3家医疗机构和30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6月24日至6月30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编辑:储咏瑜
资料:市医保局
* 转载请注明来自浦东发布官方微信
收藏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