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蒲公英发布了《某省局审评认证中心主任,被判刑5年》的文章。原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主任刘海洋,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刑事拘留,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涉及9家药企卷入该案件,包括兰州太宝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顶盛医药有限公司、甘肃润枫源农牧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天水岐黄药业公司。
药企回应
近日,中国经济网就此案致电了上述9家药企了解情况。
其中,兰州太宝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该事件;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我们不接受采访”;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称自己不了解情况;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自己不了解该事件,了解情况后回复记者;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是个人行为,已批评教育”。
其他4家药企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案件回顾
近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贪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原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主任刘海洋,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刑事拘留,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
9家药企涉行贿如下:
2014年至2018年,刘海洋利用担任省药监局审评认证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药品企业在办理GMP、GSP认证和现场检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69000元以及价值63250元的书法作品,为他人谋取利益。
1.2014年7月,刘某洋为兰州太宝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GMP认证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某所送现金1万元。
2.2015年8月,刘某洋为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通过认证检查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技术负责人毛某所送现金5000元。
3.2016年5月,刘某洋为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医疗广告事宜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郭某所送现金1万元。
4.2016年7月,刘某洋为天水顶盛医药有限公司安排提前认证时间等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薛迪锋所送价值63250元的2幅书法作品。
5.2017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刘某洋为甘肃润枫源农牧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GMP认证方面提供帮助,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祁某所送现金共计1.40万元。
6.2017年底,刘某洋为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认证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席某所送现金5000元。
7.2018年春节,刘某洋为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在车间改造、认证方面提供帮助,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老板曹某所送现金5000元。
8.2018年7月,刘某洋为天水岐黄药业公司通过GMP认证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聂某所送现金1万元。
9.2018年9月,刘某洋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厂址搬迁新区后顺利通过现场检查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柴某所送现金1万元。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海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0000元。
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犯罪所得人民币831220元、价值63250元人民币的书法作品两幅,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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