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恩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中药饮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情节严重情形;。
购买咨询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商务合作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售后服务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投诉建议
18980413049
关注摩熵医药公众号
随时查阅行业资讯
摩熵医药数据小程序
掌上数据查询系统
收藏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