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2021年全省药品网上交易情况,包括河南省2021年网上供货金额前100名生产企业。
详情见下: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促进药品交易行为阳光透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我中心对2021年全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共有3603家医药机构(全省医疗机构和部分零售药店)、2432家生产企业、475家经营企业通过平台交易,交易药品 15541个,交易金额590亿元。
二、公示内容
(一)各省辖市和直管县药品交易情况
统计各省辖市和直管县药品交易情况,结果见附件1。
(二)各医药机构采购情况
统计全省医药机构网上交易情况,采购金额前50名的医药机构见附件2。
(三)生产企业供货情况
统计药品生产企业网上供货情况,供货金额前100名生产企业见附件3。
(四)经营企业配送情况
统计药品经营企业网上配送情况,配送金额前50名经营企业见附件4。
(五)药品交易情况
统计网上交易金额前十名药品,结果见下表:
(六)2021年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交易情况
1、采购情况
统计2021年中选药品采购情况,结果见附件5。
2、供应情况
统计2021年中选药品供应情况,结果见附件6。
3、回款情况
统计各辖市和直管县回款情况,结果如下图所示:
三、存在问题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全省仍有部分医药机构未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开展网上采购;个别医药机构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药品信息不准确。
(二)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药品供应率较低。
(三)在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方面,部分医药机构未按要求及时回款;个别企业中选药品供应率偏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医药机构要定期核查本院药品采购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全部通过网上采购、是否及时办理网上入库。
(二)医药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交易中须对交易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包括价格、数量、生产企业、批次等信息,确保网上交易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核查药品库存,及时响应网上订单,确保足量供应。
(四)各医药机构和中选企业应按照国家带量采购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的要求,落实各项政策,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改革的红利。
附件1. 图片2021年各省辖市、直管县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2. 图片2021年网上采购金额前50名医药机构.pdf
附件3. 图片2021年网上供货金额前100名生产企业.pdf
附件4. 图片2021年网上配送金额前50名经营企业.pdf
附件5. 图片2021年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情况.pdf
附件6. 图片2021年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供应情况.pdf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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