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云南发布《关于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上线药品交易业务的通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的药品交易业务(不含基层基药交易、中药配方颗粒交易)将于2024年8月1日起上线招采子系统进行采购。
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ynylbz.cn/#/Index)进行注册和角色认证。已在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取得账号的机构可以沿用原账号登录,进行认证后即可登录招采子系统。
(一)按照“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的要求,没有医保编码的药品将无法上线招采子系统挂网交易,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及时更新挂网药品医保编码,相关医疗机构提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免影响临床供应。
对省平台药品挂网目录中无医保编码的药品信息,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登录(http://ypzb.ynyyzb.com.cn:7009/com.hsnn.ypbid/login.html)进行完善,如逾期未完成医保药品编码完善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对省平台药品挂网目录中最小包装单位与计价单位不一致的药品信息,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登录(http://ypzb.ynyyzb.com.cn:
7009/com.hsnn.ypbid/login.html)进行确认,如逾期未完成挂网药品确认的,将无法上线招采子系统挂网交易,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目前省平台挂网药品信息已同步至招采子系统,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配送关系维护工作。
请相关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关系指定工作。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相关生产企业应保证挂网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
(一)省平台的药品交易业务(不含基层基药交易、中药配方颗粒交易)自2024年8月1日起关闭采购下单功能,省平台挂网药品的历史配送关系、历史三方协议和历史院内目录等数据不迁移。
(二)请交易各方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省平台在途订单处理工作,及时完成已提交订单的配送和收货。
(三)请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确保临床需求。
◆编辑 | 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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