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预防用生物制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应当由境内申请人按照预防用生物制品3.3类,提出上市注册申请。 原则上, 转移前、后持有人及生产厂应受控于统一质量管理体系 。 附件: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预防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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