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生物安全法案》以306:81通过,药明回应

生物安全法案
《生物安全法案》(H.R.8333)将药明生物、药明康德、华大基因、华大智造和其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 5家企业列入受关注企业名单,要求美国相关企业在2032年前结束与上述企业的合作,禁止美国政府以及其资助的机构购买和使用部分生物技术公司的设备和服务,禁止政府机构与这些公司签订、续签或者扩展合同。 今早,药明康德、药明生物发布公告回应。 美国众议院于2024年9月9日(美国时间)就拟议《生物安全法》通过了一项编号为H.R.8333的立法草案。
<END>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均来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信息。鉴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文章创作的复杂性,我们无法保证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均已获得原作者的明确授权。如果您是原作者或拥有相关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文章。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方便读者查阅和了解相关信息,并不代表我们认同其观点和内容。读者应自行判断和鉴别转载文章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合评分:0

收藏

发表评论
评论区(0
    添加收藏
      新建收藏夹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