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卫健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京津冀三地公布抗菌素分级管理目录(2024版)中,非限制使用级有47个品种,限制使用级50个品种,特殊使用级25个品种,共计122个品种。
《通知》指出,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84号令)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结合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实际使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现状,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药学质控中心,联合组织三地专家共同研究制订了《京津冀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4年版)》,具体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由三地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三地卫生健康委将视情况适时调整更新目录。《2024版目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河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同时废止。
(北京卫健委 2024-08-21)
收藏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