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广东省医保局官网发布通知,《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下称《指南》)正式印发,对就医管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待遇等作出详细指引。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指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即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自2025年1月1日起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明确新增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此前,国家医保局已于2021年在全面实现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随着这次“再扩容”,全国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将从5种增加到10种(在广东则细分为17个门特病种,见下图)。除此之外,根据《指南》,在职工医保方面,已连续参加广东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参加职工医保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各地可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居民医保方面则未写入类似的“断保惩罚”机制。《指南》还明确,职工的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以下就医费用:一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三是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参保人在“粤医保”小程序绑定共济关系后,可在就医结算时打开医保电子凭证,自行选择使用本人或是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来源:南方+
<END>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均来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信息。鉴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文章创作的复杂性,我们无法保证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均已获得原作者的明确授权。如果您是原作者或拥有相关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文章。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方便读者查阅和了解相关信息,并不代表我们认同其观点和内容。读者应自行判断和鉴别转载文章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收藏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