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 据赛柏蓝观察,自2023年7月广东在征求意见稿中删除公立医疗机构的用药数量限制以来,已有 上海、四川、北京、山东济南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取消医疗机构用药数量限制。 2023年7月21日,广东卫健委发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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