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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前刚被要求补缴税款的科兴制药,又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因为存在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保持自愿信息披露的持续性、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规范三大问题。
近日,科兴制药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科兴制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
山东监管局决定对科兴制药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邓学勤、总经理赵彦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小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山东监管局要求科兴制药及相关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科兴制药及上述有关责任人又于8月6日收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
信披与资金管理等存在三大问题
科兴制药最早在1989年成立深圳科兴,作为干扰素产业化基地,1997年山东科兴(现科兴制药)成立,2019年公司改制为“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科兴制药在科创板上市。
《决定书》显示,科兴制药【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1日,科兴制药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到-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9,500万元。
2024年2月24日,科兴制药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200万元左右。
2024年4月27日,科兴制药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29.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120.72万元。
科兴制药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未来市场需求下滑对开发支出的影响,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另外,《决定书》显示,科兴制药【未保持自愿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2022年,科兴制药自愿披露了人干扰素α2b泡腾胶囊项目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等公告。但是,该项目于2024年1月终止,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终止情况,仅在2023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2023年年报显示,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884.16万元,科兴制药解释基于对该项目整体的市场价值评估、开发风险评估等全方面考量,审慎决定终止该项目。
科兴制药还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规范】。
2023年以来,科兴制药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产品的情况。
根据科兴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其分别在2023年1 月4日和12月29日分别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2.5亿元(含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科兴制药表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并未披露具体购买的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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