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将临时挂网新冠药品与化学药品规范挂网的价格进行对比,对不符合挂网规定的新冠药品进行公示。
降价后符合挂网条件的,按照降价后的价格挂网;未降价或降价后仍不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撤网。
公示及受理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3日。
相关企业:
按照我省化学药品规范挂网的规定,我们将临时挂网新冠药品与化学药品规范挂网的价格进行了对比。现将不符合挂网规定的新冠药品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3日。
二、有关事项
(一)允许企业降价。降价后符合挂网条件的,按照降价后的价格挂网;未降价或降价后仍不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撤网。
(二)操作方式:相关企业请登录平台(http://60.205.165.231/deal/)进入“申报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申投诉管理-申投诉”选择“降价”服务事项提交降价申请,申请降价。
附件:不符合挂网规定的新冠药品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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