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晓琳
“未开通医保报销系统之前,卫生室每个月的门诊量约100人,2018年7月1日开通村卫生室医保报销系统之后,每个月的门诊量增加至200多人,增加一倍以上,卫生室的基药种类保持在90种以上。”太安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苏沛婵介绍说,之前门诊量增加不少,但是待遇没有太大的变化,《意见》实施后,不仅收入提高了,还经常可以参加各类培训,业务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苏沛婵口中的《意见》是广西南宁市于今年6月1日起实行的《关于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相关文章,对目前进展作出详细介绍,《意见》落地的同时,为当地村医村民带来了利好新变化。
利好一:允许村医申请采购非基药
《意见》提出,村卫生室可根据用药习惯和患者诊疗需求,申请采购基本药物以外、符合规定比例内的药品,以保障村卫生室的用药,特别是满足慢病患者的需求。
当然,也是严禁村卫生室私自采购药品、加价销售的。要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的药品需求和采购计划,统一在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及时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利好二:村医享有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意见》要求,改革既往乡村医生收入构成,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
按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补助标准核拨基本工资补助经费,核拨给乡村医生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
财政部门核拨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
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以及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治疗收入,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增量。
利好三:为村医购买养老、医疗保险
南宁横县卫健局负责人告诉南宁日报记者,村医年老不退出,其中一个原因是养老保险没跟上,不继续行医就没有经济来源,这是多数村医的一块“心病”。
如今,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后村医由“个体户”变“单位人”,村医和其他医务人员不仅一样有基本工资和绩效收入,还为他们购买了养老、医疗等保险。
利好四:村民村里看病不再难
之前由于交通不便、乡村医生收入不稳定等诸多原因,那陈镇的6个偏远“空白村”都没有乡村医生,群众看病是“老大难”问题,其中就包括濑岽村。
“想要量个血压都得去镇上,最快也要半个钟头。”濑岽村村民周华宜已经80岁,一提到看病问题就连连摇头。
《意见》实行后,如今濑岽村来了一名30岁左右的的年轻村医。村里的周华宜老人说:“村里有了乡村医生是我们的福气!”
目前,大部分地方都在推行乡村一体化政策,部分村医也享受到了改革后带来的利好。与个体经营相比,“乡聘村用”的管理模式可以解决村医养老的后顾之忧,另外虽承担繁杂的公卫工作,但胜在安稳有保障。
当然,笔者呼吁各地也要因地制宜,乡村一体化政策不能“一刀切”。对于那些诊疗能力突出且不愿意纳入一体化的村医要有相关政策支持。“两条腿”走路会更有竞争力,百花齐放才能为基层老百姓带来最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来源: 南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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