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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11553
进行中(招募完成)
HW130注射用浓溶液
化药
HW-130注射用浓溶液
2021-07-08
企业选择不公示
/
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评价肿瘤血管阻断剂 HW130 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剂量递增、开放的Ⅰ期临床试验
评价肿瘤血管阻断剂 HW130 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剂量递增、开放的Ⅰ期临床试验
518057
主要目的: 评价 HW130 治疗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 HW130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 评价 HW130 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 初步评价 HW130 的抗肿瘤疗效;
平行分组
Ⅰ期
非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49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2021-10-28
/
否
1.年龄 18-75(含)周岁,性别不限。;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3.根据 RECIST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4.ECOG 体力评分 0-1 分。;5.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6.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109/L 血小板(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b) ≥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Ccr) >50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7.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定义参见附录11)患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8.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2.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3.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4.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强抑制剂或者 CYP3A4 强诱导剂,以及需要继续使用此类药物者(详见附录 8)。;5.既往曾接受过 VDA 类药物治疗。;6.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8.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9.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10.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11.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滴度>2500 拷贝/ml 或 500IU/ml),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12.目前患有严重的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间质性肺病,中度及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肿瘤压迫气管或支气管并导致呼吸困难。;13.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平均 QTcF>450ms(静息状态下 3 次心电图检查);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最佳治疗后收缩压>15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 ? 任何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伴随药物(详见附录 9)。;14.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 3 级及以上出血事件;或目前存在≥2 级出血、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高出血风险的因素(如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食管静脉曲张)。;15.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16.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17.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18.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19.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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