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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宣布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账户
药店经理人
2020/11/23
1433

山西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11月19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印发了“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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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2020年底前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门诊统筹定额管理,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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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各市不再向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分配基金,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冲抵参保居民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无独有偶,据人民网消息,日前,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建立门诊统筹制度,重点用于解决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多发病、常见病。

今年年底全国都要取消
根据国家医保局两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需要提醒的是,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有别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
对此,国家医保局也明确,文件中是指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不是指取消职工基本医保的个人账户。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简单理解就是,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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