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医保局发布医保目录调整重磅政策,里面提及不再纳入乙类OTC等药品,此消息一出,业内反响强烈。时值两会期间,亦有全国人大代表提交有关提案,力求将乙类OTC留在医保目录。
医保目录调整,超百个乙类OTC药品或退出
4月29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确定、调整,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在该意见稿里,国家医保局明确医保目录中不纳入保健药品、乙类OTC药品等10类药品。
该意见稿也提到医保目录每年调整一次,医保目录纳入进一步强调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经济性。
医保不纳入OTC药品的消息一出,业内议论纷纷。OTC是非处方药品的英文简称,OTC分为甲乙两类,乙类OTC药品无需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此次医保调整明确不纳入乙类OTC,业内认为这无疑会打击一些拥有此类产品的企业,尤其是以此类品种为主打产品的企业。
据相关统计,我国2019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收录的2705种药品中OTC药品617种,占比23%,其中甲类OTC有485个,乙类OTC有121个,因剂型或规格不同甲乙类OTC都有的11个。其中不乏阿司匹林、板蓝根、阿胶等热销产品。
(图片来源:信达证券)
国盛证券认为,此次医保目录调整方案是提出【不纳入】,并且直接调出和可能调出的范围都没有提到这些药品,对原有的纳入医保目录的乙类OTC或并不构成影响。而且假设存量品种被调出,这类药品在上市药店中的占比较小,影响相对可控。
自上述意见稿发布后,业内传出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强烈建议国家医保局取消乙类OTC药品纳入医保目录的特别限制。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认为我国OTC每年占医保基金支出仅为4%,OTC医保政策改革应从支付渠道和支付方式上去完善,医保目录纳入应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基本条件,不宜将“是否为OTC”作为医保目录纳入的决定因素。
人大代表建议:医保目录保留乙类OTC药品
在全国两会期间,亦有人大代表对此提出建议。
在5月21日上午举行的2020医药卫生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珍宝岛药业董事长方同华建议,医保目录保留乙类OTC药品。方同华表示,长期以来,乙类OTC药品一直在医保目录、基药目录中占有一定比例,患者对乙类OTC药品认知度高、接受度高。他建议国家保留乙类OTC药品,重新修订医疗保险制度建议稿,取消第八条中“乙类OTC药品”将不纳入《药品目录》的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康缘药业董事长肖伟也提交了相关提案,他认为,应该避免非处方药“一刀切”调出医保目录的简单做法。部分非处方药经长期使用,确认为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的品种,应当可以依据法定规则和程序进入医保目录,避免因为是非处方药而不予报销。例如,鼓励临床首选及特殊非处方药品种、特殊人群和疾病常用或必需的非处方药慢性病用药、OTC品牌中成药等可考虑纳入医保目录。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去年4月份,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就曾提到,对于非处方药品(OTC),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此次调整原则上不再新增。
可以看到,乙类OTC进入医保之路已属艰难。此次意见稿指出不再纳入乙类OTC药品,这是否意味着原有进入医保目录的相关药品也会被清理出,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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