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丨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办法(2024年版)》管理
9 月 3 日,新疆卫健委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办法( 2024 年版)》(下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 《管理办法》所称“结余药品”,是指医疗机构处方或用药医嘱调剂和使用等过程中(包括病区药房单剂量摆药、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药品集中配置过程),因为患者实际用药剂量与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药品规格不一致,无法拆零用或以约定计价单位合理拼用后所结余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除外)。 医疗机构结余药品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按照医院资金使用流程执行。
国药致君
黑龙江发文,对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约定合同采购量和实际采购比例双指标考核
7月23日,黑龙江发布《黑龙江省药品带量价格联动工作方案(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 7月30日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衔接;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引导我省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促进医药市场有序竞争、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有效提升医药价格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采购主体为医疗机构,省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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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373家医疗机构结果互认,9家ICL纳入
近日,山西省发布《 2024年度全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医疗机构和临床检验项目名单 》,373家医疗机构中,9家ICL纳入。 2024山西省结果互认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名单,请查看 “阅读原文”,或联系小编获取。 北京首批798家医疗机构结果互认,ICL48家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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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丨陕西: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设备和药品耗材采购工作
6 月 26 日,陕西省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设备和药品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药品(不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均应从省招采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 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率应分别达到本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金额的90%、80%以上 。
国药致君
太原:38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8家ICL,结果互认
近日,太原市卫健委出台《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验、费用高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 目前,全市38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8家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均纳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三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为94项,二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为7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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