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芪十一味颗粒转换为非处方药
8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参芪十一味颗粒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公告显示,参芪十一味颗粒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的品种规格为每袋装2克,调整为甲类非处方药。 公告同时列出了以上药品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5年5月19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中国医药报
参芪十一味颗粒转为非处方药,今年已是第24个品种
备案截止日期: 2025年5月19日前。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参芪十一味颗粒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品种名单(见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一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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