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CLUB
第三批国采上月在各省落地,紧接着,本月各省又陆续开启对第一批国采 11 个品种的续约工作安排,当然,还有第四批国采的报量本月也在启动。
先来说下第一批国采的 11 个品种各省续签进展。
之前提到过,这 11 个品种是:盐酸帕罗西汀片、福辛普利钠片、赖诺普利片、氯沙坦钾片、马来酸依那普利片、左乙拉西坦片、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孟鲁司特钠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氟比洛芬酯注射液、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
为什么是 11 个品种呢,按照第一批国采标书规定,第一批国采中选企业不超过 2 家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是 1 年,中选企业为 3 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2 年,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
所以采购期为一年的这 11 个品种在采购期满后续约一年,而对于 14 个采购期为 2 年的中选品种,有的省份也安排了第二采购年度的合同签约工作。
第一批国采即国家药品带量采购“4+7”试点城市扩围,又称为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联盟地区即除去“4+7”试点城市剩余的区域,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9 年 9 月 1 日,联采办正式发布采购文件,包括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 25 个品种。
2019年9 月 30 日,联采办公布 25 个品种的中选结果。
由于这 25 个品种均属临床常用大品种,这次全国范围内的带量采购让业界遭遇第一次巨大冲击,多个药企业务队伍减员,甚至解散。
一周之前,大咪给小伙伴们分享了第一批国采其中 11 个品种续签的消息,其中介绍了海南、云南、湖北的进展。
有的朋友仍在咨询本省续签情况,今晚继续给大家分享下其他的省的第一批国采续约工作进展。
四川
四川省是较早发布续签通知的一个省份,11 月 30 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即发布通知,要求第一批国采中上述 11 个品种启动第二年合同签订工作,开启征求涉及采购期满需续约的 11 个相关药品中选企业意见的工作。
内蒙古
12 月 11 日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中选药品续约工作座谈会议的通知》,通知于 12 月 18 日上午在春雪四季酒店召开续约会议,涉及企业为上述 11 个品种的生产企业泰德制药、施贵宝、豪森、华海、扬子江、默沙东等,采取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开展本次续约工作。
续约原则是,约定量为2021年各医疗机构上报需求量,供应价格为原中选价格,原则上超出约定量部分仍按照中选价格供应。
广东
广东省试点扩围中选品种首年采购期即将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结束,其中试点城市广州从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试点续约和扩围结果,深圳从 2020 年 3 月 28 日执行。
12 月 17 日,广东省公布了由医保局、卫健委、药监局 11 日联合发布的国采扩围相关药品续约续签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决定对采购期为一年的 11 个品种采购期满后续约一年,原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和 2021 年约定采购量供应全省(含广州、深圳),约定采购量完成后,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继续供应。要求各地市按照我省试点扩围政策及《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做好赖诺普利等 11 个产品的续约工作。
广西
12 月 17 日,广西省也公开了《关于征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广西)及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中选结果采购期满续约意见的通知》,要求 11 个相关药品中选申报企业如有意愿续约,须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交易结算系统—合同管理—产品续约管理菜单,确认续约,并在已续约菜单内签订《续约供应承诺书》。
同时,广西这次也启动了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涉及采购期满的23个药品启动续约相关工作,征求相关中选企业意见。
宁夏
12 月 11 日,宁夏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一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续约续签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周期期满的 11 个药品 14 个品规的中选生产企业准备续约续签工作,无法续约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之后相关品种将向市场公开询价,价低者中选。
甘肃
12 月 14 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甘肃药品采购期满续约意见的通知》,对采购期满的 11 个品种启动续约工作,其约定采购量和价格保持不变,协议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相关中选企业征求意见,同意续签的直接发送供应承诺书。
黑龙江
黑龙江省第一批国采第二采购年度自 12 月 19 日开始,所以启动续签工作也较早,11 月 24 日,黑龙江公开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第一批中选品种第二采购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征求采购期届满的 11 个品种中选企业意见,决定开展 25 个中选品种第二采购年度的合同签订工作。
辽宁
12 月 16 日,辽宁省发布了《关于执行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辽宁)第二个采购周期续约结果的通知》,启动 25 个品种的续签工作,第二个采购周期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零时开始。
同时,对于“4+7”城市沈阳、大连两市的第一个采购周期执行期限,也通知统一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
更多省份第一批国采续约动态请留意 MRCLUB 每日推送。
第四批国采报量正在进行
继山西省公布晋药招〔2020〕106号文件,表示山西省将根据国家联采办工作安排,开启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报量工作之后,湖北省也发布了第四批国采报量通知。
12 月 17 日,湖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报送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通知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线上填报采购需求量,要求于 12 月 21 日 17:00 前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地市医保部门须于 12 月 25 日 17:00 前完成本辖区医疗机构报量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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