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变更注册单位,又有执业药师投诉了!
省药监局介入
近日,有执业药师给某省药监局局长信箱留言称,他原是某药企的质量负责人,已辞职半年,但是无法注册到新的公司。
究其原因,是原单位没更换质量负责人。这下麻烦大了:
一方面原单位没更换质量负责人,这位老哥就不能注册到新单位,严重影响就业,另一方面是自己已不负责原公司药品质量工作,倘若期间出了事,谁去负责。
对此,省药监局回复称,2020年5月6日,该局工作人员已联系某市监局行政审批科,就相关情况进行反馈,要求市局加强关注、依法妥善处理,如有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约谈涉事药企
无独有偶,2019年也有一名执业药师也遇到相同的情况。他称,已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大半年,但原公司迟迟找不到新执业药师接替他,造成他无法变更注册到新公司。
他在留言中还称,他多次通过电话、微信、QQ等联系企业负责人,催促原公司找人替换,但始终没有结果。这不仅影响了他的就业,还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
无奈之下,他只好跑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留言,希望省长帮忙解决难题。他等来的不是省长的回复,而是该省药监局的回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
7月8日,省药监局约谈了该药企质量负责人,要求药企企业主动和该网友取得联系,尽快配合完成执业药师变更注册事项,并书面反馈省药监局。
在省药监局介入之后,该药企立马变乖了很多。7月17日,该药企向省药监局递交书面报告,称已积极配合该网友重新注册。
投诉是无奈的
业内人士不免感慨,大半年没解决的事,在省药监局关注之后,短短十来天就得到了快速解决,此前也有执业药师因此事恳请市长出面,解决变更注册单位的问题。
这不免给人们一种错觉,就是担任质量负责人的执业药师辞职之后,倘若原单位一直拖着没有更换质量负责人,那么找局长、市长又或者给省长投诉,就可以快速解决问题。
造成如此困局的原因,是“我国药监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如果原公司的药品许可证上的质量负责人没有变更成其他人,我是不能变更注册到新就业公司的。”
也就是说,自己就算有原执业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企业迟迟未更换质量负责人,也未必是完全自由身。这时,你就得考虑将这件事投诉到监管部门了。
更多的是担忧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药品质量负责人已正常离职,原单位迟迟未更换质量负责人,“在无质量负责人的情况下怎样保证体系的健全,怎样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
这时若被监管部门发现不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证》要被撤销吗?药企会整改、暂停经营吗?期间,“若违反相关法规,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我会否被牵连”。
圈内不少人都有上述顾虑。“我得保留离职证明,证明我已辞职,不再担任原公司的质量负责人,出了啥事都与我无关”。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且不说罚款、拘留什么的,仅仅是“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这一条,相当于丢掉了医药行业的饭碗。
业内人士建议,希望政务系统能够实时追踪到药企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比如质量负责人从原单位离职后,如果材料符合规定,允许其变更到新单位。同时,原单位质量负责人立刻显示为空缺,药监部门马上跟进,联系其尽快完善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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