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多款新冠治疗药物纳入临时性医保支付!
3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4月1日后对新冠诊疗方案内尚未正式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药通社
注意!CDE申请人之窗电子证照附件提交格式有调整!
3月29日,CDE发布通知,已开展申请人之窗电子提交优化工作,调整电子证照附件提交格式。自4月3日起,申请人通过申请人之窗提交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包装标签、说明书word(.docx)版本的同时应再提交一份PDF(.pdf)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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